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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工学院学生请销假制度

日期:2015年04月27日 作者:admin来源: 点击数:

根据《新葡的京集团3512vip首页学籍管理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学生因故不能参加学生活动(如上课、实习、劳动、军训、学校、学院组织的集会等)时,必须履行请假手续,经批准后方为有效。未经请假或超过假期者,一律按照旷课论处。

学生请假首先要填写请假单,说明请假事由和请假时间,并附有关证明材料(请病假者必须有医院证明)。根据建工学院的相关规定,请假单需先经辅导员批准,然后按准假权限逐级有关领导批准,经批准后的请假单,由请假学生交本班班长方可离校或不参加学习及活动。请假期满,学生应持经辅导员签字(证明返校时间)后的请假单到审批者处办理销假手续。请假3天以上者(包括三天)需报学院学工办备案。在上课时,学生如需请假,应经任课教师批准。事后按照建工学院的相关规定补办请假手续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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